本网讯 李隹芳 通讯员 谢纯怡
“对接两地‘所需’,发挥检察‘所长’。”为推动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建设,2月22日,深圳、中山两地检察机关举行加强区域协同服务融合发展签约仪式。活动由深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主持,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丽及相关负责同志,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泳东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李小东检察长和周虹检察长分别代表两地检察机关,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区域协同服务融合发展的合作协议》。
《协议》立足检察职能协作配合,围绕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力度、着力优化一体化营商环境、深化民生领域协同履职、完善深中检察协作体制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共筑金融市场法治屏障、深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推进司法政策适用标准统一、推动数字检察成果共享集成等12条举措,力促两地检察机关理念共融、机制共享、司法协同。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进一步做细、做实业务跨区域沟通协作和人才跨区域、跨部门交流等展开研讨。周虹检察长一行还参观了深圳市检察院检察文化中心,并前往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调研。下一步,深圳、中山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协议》全面、有效落地,以服务保障珠江口东西两岸营商环境、产业、交通、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规划等“六个一体化”为重点,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推进两地检察协作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