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刘培华
4月18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举办以“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并共同签署关于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等机制,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柯雅琼,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潇及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受邀参加。
实地参观
这次受邀人员有许多都是第一次走进检察院,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荣斌,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柯雅琼主席及代表委员一行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检察工作区、听证室,听取了司法救助、未检工作、检察听证等工作情况介绍,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签机制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经前期协商沟通,龙岗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就关于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等内容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会签仪式上,由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高力力、第三检察部主任张舒舒分别解读《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工作办法》《关于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促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对会签机制的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给予阐释。随后在李荣斌检察长与柯雅琼主席见证下,赵芳副检察长与王潇副主席共同签署上述两份文件。
交流座谈会签仪式后,与会代表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展开了热烈的交流。首先张舒舒主任从依法办理案件、开展法律监督、强化综合保护、营造社会氛围等4个方面向大家汇报了区检察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纷纷结合此次参观情况与平时工作实际畅所欲言,为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向上滑动阅览区人大代表陈曦: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工作做得多且全面,例如分级勋章正向激励机制就彻底改变了涉罪未成年人的人生,值得点赞。建议设置独立隔断空间开展女性心理辅导等工作,并整合区妇联、社会慈善、志愿工作者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区人大代表黄文珊:区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落地见效,工作有温度、暖人心,值得赞许。希望继续加强家庭教育和司法层面调查研究,同时强化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区人大代表黎志芬: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很多典型案例值得研究,希望在家庭教育方面多做预防工作。相信今天签约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工作机制可以推动各相关部门形成保护妇女儿童的合力。区人大代表张琼文:做好家庭教育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当前家长容易忽视对于未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希望通过检察力量推动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区人大代表杨利群:少年强则国强。现在很多小孩都沉迷网络游戏,建议多进社区、园区进行普法,通过家庭的法治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区政协委员任琦:未成年人犯罪是非常值得社会关注的话题。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整体认识。建议区检察院继续举办形式多样的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模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区政协委员吴雨淋:这次开放日活动收获非常大。未成年人成长需要家庭进行引导,希望加强家庭教育,同时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柯雅琼主席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直观深入地了解了检察院的工作,意义深刻。她指出,区妇联与区检察院在加强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方面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刚刚签署的两份文件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接下来,希望通过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检察人员可以通过参与区妇联打造的“妇联有约”“巾帼普法直播间”栏目进行直播普法,宣传关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典型案例。二是做好事中处置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汇总涉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线索,加强智慧维权平台的建设,推动相关保障机制落实。三是做好事后帮扶工作,要充分运用今天签订的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整合更多社会资源,加强对困境妇女儿童的帮扶工作。
李荣斌检察长对柯雅琼主席及区妇联相关同志、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并一一回应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他表示,当前社会高度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开展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两项工作既是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本质要求,也是龙岗检察能动履职、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区检察院将通过三方面提升履职效果:一是切实发挥法律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精准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强化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履职水平,深化公益诉讼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履职力度,在能动履职、综合履职、一体履职中守护好妇女儿童权益。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继续主动与职能部门、学校单位、社会机构等加强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更加积极的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智慧,整合更多的资源,集聚更多力量,从更多更广的空间保护好妇女儿童权益,共同凝聚起保护妇女儿童的法治合力。三是高质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既要运用司法办案“治已病”,又要强化宣传“防未病”,继续投入更多的检察力量,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普法宣传中,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