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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以教代刑,点亮迷途少年前路

时间:2024-07-15 19:24:59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李佳芳 王霄

  为进一步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未检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7月10日下午,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民警及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司法社工,将首批附条件不起诉且符合入校要求的涉罪未成年人正式转入深圳市育新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此次送校的2名涉罪未成年人,均是从在办未检案件中,经过严格审查与综合评估后,符合矫治教育条件的。入校后,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深圳市育新学校将通过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素质拓展等多种课程,帮助他们逐步改掉不良行为习惯,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同时通过开设职业衔接等课程,培养他们的基本职业技能,重拾回归社会的信心。

  随着体检和报道手续办理顺利完成,2名涉罪未成年人由所属班级的班主任联合检察官及司法社工开展入校会谈,期间检察官对他们进行鼓励与叮嘱,“入校接受矫治教育不是惩罚,而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你们能够珍惜这次机会,认真接受矫治教育,重新回归社会,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检察官在与育新学校的负责人沟通时,表达了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期待,希望他们在育新学校的学习中能够逐渐改掉不良行为和学习相关的技能等,以提升其回归社会的能力。司法社工安抚涉罪未成年人进入陌生环境时的忐忑心理,向学校的老师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长会见流程等,叮嘱涉罪未成人在进入育新学校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随着首批涉罪未成年人的正式入学,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接下来,前海检察院一方面将与深圳市育新学校建立紧密协作机制,定期了解矫治教育进展情况,及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将积极联合司法社工有序开展精准帮教工作,加强“检、家、校、社”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将继续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积极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不断探索和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模式、新方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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