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朱佳琦)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前往金堂某停车场,依法扣押了案外人占有的5辆大货车。炎炎烈日下,执行人员与案外人沟通良久,案外人终于配合法院工作,交出了大货车的钥匙。
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以法律规定的方法,将车辆进行拍卖,拍卖的款项用于支付执行案款。
但是,看似简单的查封、扣押车辆,在执行实际中困难重重。
车在哪里?
这是车辆查封、扣押中第一个难点。在执行中,最常见情形是,被执行人为了藏匿车辆,转手卖车,或者把车抵偿给案外人等方式逃避执行,甚至会出现车辆被案外人扣留的情况。而被执行的车辆又往往在外地,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一般来说,申请人会积极寻找车辆的下落,确定车辆的具体位置后,及时通知承办法官。但是,被执行的车辆可能出现在任何城市、任何地点。近年来,武侯法院的执行人员查扣车辆的足迹遍布川内,远的还去过山东、甘肃等地。
找到车辆后,执行人员会首先核对车牌号和车架号,确定该车就是在寻找的标的物后,立刻给车辆贴上封条。
“拦”在哪里
在查扣车辆的过程中,执行人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拦。为了阻止车辆被法院查封、扣押,车辆实际占有人采用的最常见的阻挠手段是给车辆的轮胎上锁,甚至还有取掉四个轮胎、取掉油管的情况。武侯法院执行人员就曾遇到过车辆占有人在车辆内部安装了断油装置,使车辆无法正常启动。
在查封扣押车辆前,执行人员会联系车辆实际占有人,告知法院即将对其使用的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向其送达扣押车辆法律文书。同时,执行人员会要求占有人送来车辆的钥匙,一是将车内的私人物品取出,交还给实际占有人,二是便于转移车辆。但实际上,车辆实际占有人往往拒不出面,消极对抗执行。
如果车辆被案外人占有,法院同样会对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案外人或者实际占有人提出,该车是他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手中合法购入的,他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提交相关证据,如车辆购买证明、抵偿证明、车辆修复留置的证据等。无论如何,任何人都要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最终法院将以制裁结果,对车辆继续采取或者解除强制措施。
如果车辆占有人拒绝交出钥匙,执行人员会找来拖车,将车辆拖走,存放在涉案物品管理中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费用,都将由占有人承担。
当被执行的车辆已经被转移到外地,执行人员需要前往当地,现场查扣。通常,武侯法院执行人员事先要与当地法院沟通,请求当地法院提供协助。
查封扣押车辆之路并不轻松。为了执行到位,执行人员扣押过各种品牌的车辆,小轿车、大货车、挂车、罐车、大客车等等。他们同无数的被执行人、第三人打过交道,耐心说服是工作的常态。他们的足迹踏过大江南北,见过成都清晨的月色,也见过异乡深夜的星光。他们曾冒着炎炎烈日,也曾风雨无阻。执行人员努力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责任编辑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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