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辉的长篇小说《警察与小偷》是中国公安法治文学的一部重要作品。这种重要性,体现在小说外在的闪亮光环,它是中国法治文学网络作品征文获奖作品,并被纳入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学研究会牵头主编的“中国法治文学网络作品征文获奖书系”,作为中国法治文学的力作由群众出版社予以推出。它是中国公安法治文学的经验书写,在丰富和发展公安法治文学方面有着自身不可替代的价值。
说《警察与小偷》是“经验书写”,这一点与作家的自身定位有关,在很大程度上,葛辉属于靠经验写作的作家。一般来说,经验大多来源于经历,所以这一类型的作家或者有着丰富的生活阅历,或者深潜于某一行业,经历了自己所栖身行业的长时间历练。葛辉本人就是警察出身,曾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熟悉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对罪犯可说是把握了深层心理,对警察的日常行事更是感同身受,这些都为创作《警察与小偷》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其实中国的公安法治文学非常期待和需要像葛辉这样靠经验写作的作家,在这类作家的笔下往往呈现出了作品的厚实,以及向生活的抵达,他们的经验已经在写作中再度被照亮,与真真切切的生活形成了同构和同在。
著名公安作家张策在谈到公安法治文学时,曾做出了如下判断:“当国家法治体系日益健全,在文艺作品中涉及法治的故事、情节就会越来越多。”诚如张策所言,葛辉的《警察与小偷》就是在国家法治体系日益健全背景下所讲述的中国法治故事,这个故事可以一语概括为“老警斗老贼”的故事。这是一个承载着社会正义的故事,充满了老警察与老扒手之间的斗智斗勇以及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因为有着作家经验的积淀、体验的深度,这部小说对法治的书写完美地转化成了对人的书写,无论是写警察还是写小偷都没有掉以轻心,而是提供出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
老警郑东风、老贼邱少千是作家重点描写的两个人物,在这两个人物身上丝毫也看不出简单化、平面化的痕迹,倒是能体会出小说复杂化、精细化的谋篇布局。对这两个人物的书写葛辉加入了成长小说元素,老警和老贼都有各自的成长轨迹,他们的成长并非小说主要的叙述之点,只是对他们的成长择取了几个片断,但就是这些片断在小说内部的闪回,却让人看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成长。对被警察同事称为老蔫儿的郑东风来说,他从一个羊倌到反扒警察高手,成为小偷挥之不去的噩梦,这其中他在放羊过程中学来的码踪绝技是他的制胜法宝,正是有了这个码踪绝技,不仅让郑东风侦破了多起疑难案件,也让这个老警在加入反扒队伍后,迅速地慧眼识贼,有他现身的场所,小偷行窃伸手必被捉,这其中就包括有“北方贼王”之称的老贼邱少千。
如果说郑东风的成长是一个人的正面成长,那么邱少千的成长则属于反面成长,也可说是逆成长。这样的成长是一种反方向的成长,也就是说他的成长过程不是向好而是向坏,是如何从一个工人家庭出身的青年一步步走向偷窃之路、最后成为偷窃团伙老大的过程。这其中的邱少千向“东北贼王”王瘸子的拜师学艺,可说是邱少千偷窃履历中的重要一笔,从那一刻起,邱少千的偷窃生涯就有了“炫耀”的资本,尽管这个“东北贼王”,并没有面授多少机宜,但那些对偷窃之道的阐发,却激发了邱少千行窃的“雄心”,他后来一统北方的小偷江湖,都与那次在行进的火车包厢内和“东北贼王”的晤面相关,那是一次两个贼王之间的新老传承,是前贼王与未来贼王的暗通款曲。老警郑东风能与这样小偷中的顶尖贼王相互斗法,并且技高一筹,最后将邱少千偷窃团伙一网打尽,可说是完美展示了法治之剑的锐利锋芒。
在深挖老贼邱少千的心理方面,小说的深层意味是对“盗亦有道”的击穿。这个“盗亦有道”是中国历史上的小偷鼻祖盗跖所倡,被老贼邱少千奉为小偷团伙的“行为规范”,邱少千的所谓有道,就是“不允许小偷伤害警察、不允许小偷欺负弱者”,但实际上他与他的团伙不过是“打着‘盗亦有道’的幌子,干的却是鸡鸣狗盗的事。”不伤害警察,他的手下却伤害了郑东风的妻子;不欺负弱者,邱少千却为了讨好小情人亲自出手,偷走了李富珍为女儿治疗白血病的十万元救命款,陷平民百姓于困境之中。在此,“盗亦有道”的虚伪性昭然若揭。偷窃行为其本源就是一种有违正道的害人之举,不管用什么样的托词来加以美化,都改变不了本源上的事实。“盗亦有道”也同样改变不了以此来为自己的偷窃行为辩解,也不过是一种小偷的自我解嘲自我安慰罢了,作为小偷在法治健全的社会里,再“盗亦有道”也不可能合法化、正常化。但葛辉的这种对“盗亦有道”的击穿,却把老贼邱少千复杂化了,使这个人物不再停留在简单和平面的书写,明显区别于那些头脑简单的小偷,这个人物在小偷团伙里的存在,并成为贼王贼首,确有他的过人之处,虽然他所构建的“小偷哲学”极其虚妄,也不可能构建起来,但有此思维的小偷,确也是达到了一定的小偷“境界”。与有头脑的小偷斗法,其中有着更多的斗智成分,而在斗智中仍呈现出东风压倒西风之势,也就是郑东风明显占据着上风,突显着法治正义的力量。
在书写老警与老贼这两个主要人物之间斗法较量之外,小说还涉及了警察群体和小偷团伙。写警察是葛辉的长项,更是他经验书写得以淋漓尽致铺展开来的所在。小说中的警察群体屡被提到的有主抓案件侦破的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军、刑警支队长高广生、反扒支队长岳剑,以及女警夏雨荷、楚梦琪等。这其中有郑东风的主管领导及直接领导,也有向他学艺的徒弟,但不管领导者还是师徒关系,这些警察同事都对郑东风表现出了极大的佩服和足够的尊重。小说中的警察群体,不看重职务高低,更看重作为警察有没有过人之处,有了过人之处,就像郑东风这样的警察,因为有了码踪绝技就会备受重视,并具有发挥个人能力的广阔空间。在警察群体中,是虎就要虎虎生风,这种对能力出众之人的重用,也是警察群体的鲜明特色,这种重用在应对突发案件、与偷窃者过招中更有胜算。
小说中的小偷团伙,作家写来也不是轻描淡写,在贼王邱少千的手下,有风神武追风、神偷儿申透明、夜猫儿钱伏齐,女贼柳叶儿、飞鱼儿等,他们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都是小偷团伙里的人精。在邱少千成立的“小偷公司”里,他们也都是“独当一面”的部门头头。如“南下支队”、“北上支队”的偷窃事件,就是在这些人的主导下所为,这个小偷团伙四处作案搅扰。在这里葛辉的小说也透露出了原型书写的意味,关于“南下支队”、“北上支队”的偷窃案确有其事,曾见诸于新闻报道和纪实文学作品。对这股危害性极大的恶势力进行打击刻不容缓,公安机关启动了“一号行动”,对这个小偷团伙进行了全覆盖的打击。
葛辉的长篇小说很好地处理了个体、群体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单方面地在个体或者是在群体之间我行我素,而是融合了个体和群体。也就是说,在警察个体郑东风和小偷个体邱少千的对决背后,还有着警察群体与小偷团伙的对垒,小偷团伙的覆灭正是警察群体“一号行动”的效果显现。
这部长篇小说除了有来自作家生活和工作经验的书写,还有来自作家技巧手法上的经验呈现。葛辉是个笔耕不辍的作家,他的从警生涯与写作生涯相伴相随,曾出版了多部法治长篇小说和纪实作品,积累了丰富的文学写作经验。记得2009年在他的长篇小说《断罪》研讨会上,我就曾以《在命案侦破中展示刑警本色》为题评论过他的小说。在《断罪》那部小说里的江城市江北公安分局局长贺飞,在《警察与小偷》里,又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身份出现,可见葛辉的创作也很讲究作品与作品之间的互文性。
这次在《警察与小偷》中,写作手法上的显在经验是作家娴熟地运用了叙事中的倒叙和插叙。这一手法决定了作品不是走线性的时间路数,而是具有着时间上的回环往复并环环相扣。小说一开始就是将一起盗窃惊天大案前置的倒叙,中间是往事的回顾以及相关偷窃事件的插叙,最后回到了对惊天大案的侦破。小说叙事的无缝衔接,考验着作家的叙事能力,而葛辉显然经受住了叙事的考验,他的小说叙事已然做到了毫不违和地有序推进。
小说的尾声显然是作家意在留下伏笔。小偷团伙覆灭后,唯有飞鱼儿成了漏网之鱼,而在飞鱼儿的身上则寄托着贼王邱少千在支付手段改变、现金少见的环境下,小偷也要“与时俱进的希望”。飞鱼儿的漏网也预示着新的窃取他人钱财的犯罪方式和方法将会出现,这说明警察群体与犯罪团伙的博弈还将持续,彼此之间的较量正未有穷期,因此,中国公安法治文学也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作者简介:赵宪臣,文学评论家,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委员,第五届齐齐哈尔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原《鹤城晚报》编辑。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