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罗小军)
(一)
2021年7月2日,八大队民警在荣县南收费站开展“四整治一攻势”夜查行动。当晚21时许,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车内有酒味,于是让其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朱某权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38.2mg/mL,已然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的80mg/mL。于是民警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带到医院抽血检测。
经朱某权交代,当晚6时左右,朱某权与堂妹及几个朋友在长山镇吃饭喝酒,吃完饭得知家里的母亲摔倒了需要做手术,他急着赶回家,镇上又叫不到代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往医院赶,不想在荣县南收费站下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目前,朱某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高速公安四分局立案调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6个月以下的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其持有的A2照驾驶证也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
2021年7月3日23时许,八大队民警在全福收费站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8mg/ml,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伍某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经调查:伍某杰在乐山的一家工地工作,当天晚上和家里的亲戚在井研县的老丈人家吃饭喝酒。不料乐山的工地上有事要处理,同行3人中,1人没有驾驶证,另外1人喝的更多,侥幸之下,喝酒比较少的伍某杰开着车往乐山赶。
伍某杰被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其持有驾驶证的B2驾照被降成C1照,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一次性记12分,要参加理论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取回驾驶证才能继续开车。
(三)
2021年7月5日22时许,八大队民警在全福收费站查处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员帅某称:他正在考取驾驶证,还在学习科目一。所驾驶的小型轿车是他购买的二手车,他自己请教亲朋好友学会了开车,时不时的会开车出去。当天晚上他开车带着他的女朋友及女朋友父母从新民收费站上站,打算回乐山来,刚下全福收费站就被我们的民警查到。
据查,在2020年帅某就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过,不想他不吸取教训,还在铤而走险。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拖移其机动车。帅某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乘车人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帅某将被处15天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四)
2021年7月17日21时许,八大队民警在全福收费站开展夜查勤务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员余某彬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mL。民警对其询问时,余某彬却谎称是昨晚喝的啤酒,据同车乘车人交代余某彬是当天中午喝的酒,面对民警向其出示的测试结果时,余某彬竟然说:“吹三十多也不算酒驾,就算了嘛。”,可见余某彬的法律意识之淡薄,丝毫没有认识到酒驾的危害。
经查实,余某彬老家是自贡荣县人,现在居住在乐山市中区,中午荣县老家吃饭时喝了5罐啤酒,晚上得知在乐山的儿子不舒服,想着已经经过一个下午了,中午喝的酒应该没什么问题了,自己的意识也挺清醒的,就驾车回乐山看他的儿子。
民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余某彬将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他的驾驶证将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责任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