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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院发布实施意见 为“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提供司法保障

时间:2023-02-27 16:45:01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吴莹

  为对标党的二十大确立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围绕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确立的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紧扣实际拿出细化落实“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的具体方案,推动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落到实处、终端见效,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共23条。《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切实把握省委决策部署的科学设定和战略安排,对应四川现代化建设具体任务,逐一贯穿和运用到司法审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提出“九个围绕”司法保障措施。

  一是围绕新型工业化推进目标强化司法保障,将产业发展重大案件纳入府院“两长”联席会议范围,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服务四川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四川制造”与“四川服务”拳头产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二是围绕信息化产业司法需求,依法支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新业态劳动者用工及虚拟财产保护。三是围绕城镇化建设,依法调节人产城法律关系,妥善审理城市更新、新型城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强省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四是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拓展“天府粮仓”司法保障职能,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依法治理,加大对“川字号”农产品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五是围绕“城乡融合”发展重点,聚焦农村产权制度、户籍制度等重点领域加强司法保障力度,并持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石榴籽”等品牌调解工作室,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措施,构建四川特色诉源治理新格局。六是围绕“五区共兴”推进要求,指导各级法院分级分类制定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司法保障措施,协力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七是围绕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积极运用禁止令、诉前保全等多样化法律措施,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八是围绕促进共同富裕价值取向,把握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新要求,妥善化解新型基建、民生工程等领域矛盾纠纷。九是围绕文化自信自强要求,聚焦文化资源权属关系、智力成果保护、新型产业纠纷等法律问题,在审判中凸显智力性、科技性、创造性价值取向,推动巴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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