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守护好成都这片产粮宝地,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6月25日,在第33个“全国土地日”当天,“守耕护粮”主题活动暨“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崇州召开。
本次活动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崇州市人民法院和成都市天府粮仓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承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及下属单位,四川高院及成都、绵阳、德阳、乐山、雅安、眉山、凉山等地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崇州市委相关领导,“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专家库成员及四川大学等6家签约院校专家学者、部分媒体代表参加现场活动。
崇州市委政法委书记贺业贵向到会人员致欢迎辞,表示崇州市将全力支持“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的发展,借全国都市农业产业样板区和高新技术汇聚高地等多重叠加优势,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法治研究中心提供不竭动力。
在“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四川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明,崇州市委书记陈茂禄,成都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光旭,崇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尔旻共同为中心揭牌。
随后,叶明专委、李光旭副院长共同为杨翠柏等9位专家颁发聘书,成都中院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旅游学院共同签订《“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院校合作框架协议》。
成都中院李光旭副院长讲话指出,法治研究中心是“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首个实体项目,中心将聚焦法治前沿、坚持研用同步,以高水平理论研究,创新预防、保护、治理、修复耕地的司法保障模式。成都法院将紧抓中心建设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提升审判能力、汇聚多方合力、强化实质解纷,推动实现护耕惠农、生态治理、纠纷减量综合效果。
四川高院叶明专委讲话指出,维护粮食安全,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全省法院要站在总体国家安全的高度,积极参与到“天府粮仓”建设中来,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切实提高全省粮食安全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胸怀“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记“省之要者”,推动落实服务保障“天府粮仓”建设任务;围绕“民之重者”,不断满足涉农涉粮主体司法新需求,为守护四川耕地和粮食安全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召开“天府粮仓”司法保护座谈会,成都中院向参会人员通报耕地保护司法服务保障相关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院校之间深化耕地保护合作开展深入交流。
活动当天,四川高院还发布了《关于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
守护“天府粮仓”,成都法院这样做:
近年来,成都法院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恢复性、协同性、预防性”“一化三性”改革,建立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协同机制”+“修复基地”,联合共推“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法院”机制建设,联合建立“纽扣法庭”工作机制。2018—2022年,成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5034件、审结4941件,结案率达98.15%。其中,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080件、行政案件2573件、刑事案件381件,判处罪犯742人、罚金2965万余元。聚焦绿色低碳,加强耕地保护,探索多元化的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共补植复绿6441株、增殖放流16万余尾、修复耕地633.68亩、认购碳中和量100吨。全国土地日当天,成都中院还同步发布6件涉及耕地保护典型案例,坚决惩处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力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为何选择崇州设立“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
崇州作为“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天府粮仓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总面积28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77万亩,是成都唯一以粮油产业为主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农业共营制”“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改革发源地。近年来,崇州法院紧紧围绕耕地司法保护职能职责,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处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犯罪,妥善处理多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帮助收回抛荒地300余亩并复耕复垦。积极参与水源治理,成立成都首个水生态修复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万余尾鱼苗放归岷江,1篇案例入院全国首届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十大案例。2023年5月,四川高院批复决定在崇州设立全省首个“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法治研究中心是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成立后,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坚持研用同步、问题导向、应用创新的基本原则,依托签约高校和聘用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积极探索司法服务保障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实践样本,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