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大会上,龙岗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是区委、区政府统筹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力量,对营商环境相关投诉统一进行受理、分办、督办的专项工作平台,统筹运行全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中心日常工作由区检察院承担,受区委政法委领导。
该中心以“平台+机制”模式运行,通过投诉处理办法、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机制,构建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投诉处理体系。
该中心可“一站式”受理、分办、督办市场主体反映的投诉监督事项,针对龙岗区相关机关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根据受理投诉监督的不同性质进行分流,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不同层面的监督方式,以案件化办理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实现对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龙岗区检察院将以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为抓手,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助力龙岗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