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刚 通讯员 深检宣)
有句话说得好: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
战时冲锋在一线,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和平年代,军人也是离危险最近的人。2021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保护军人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已成为每一个公民应当尽到的责任。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保护军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自然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近日来,罗湖区检察院深入开展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对辖区进行现场摸排调查,发现多家医院、社康中心、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等存在军人优先标志缺失或者不明显的问题,未能便利军人享受优待政策。“这些‘最可爱的人’,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啊……”,见此情景,负责调查的检察官心头一紧。
守护戎装上的荣誉,我们刻不容缓。5月9日下午,罗湖检察院邀请罗湖区人民武装部、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召开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检察公益诉讼磋商会,就辖区内军人享受就医、游览、交通出行等优待权益的落实情况,展开了一场充分扎实的大讨论。区人大代表刘昕、陈永忠、颜廷旭、唐钦培,受邀专程参加了此次磋商会。
这是一场紧凑高效、直奔主题的会议。承办检察官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召开此次会议的背景情况,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检察公益诉讼的开展情况、实地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希望相关单位切实整改。
随后,与会的相关职能单位代表逐一发言,介绍了本单位在军人权益保障工作上的履职情况,并表示对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逐一排查整改,切实依法保障军人权益,努力提供更加优质规范的服务。
参会人大代表听取各单位的履职情况报告后,也纷纷献言献策:
“建议加强军人权益信息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现役、退役军人能够了解到自己所享有的法定权益。”
“我们不妨参照电子身份证的做法,把军人相关证照也进行‘电子化’,让他们在出行、看病等场合能够更方便地证明自己的军人身份。”
……
“我自己就是一名退役军人,身边退役的战友、军属也较多,他们当中很多人的想法我是了解的,其实他们想要的并不是什么特殊待遇,而是让军人和军属有一种存在感和自豪感。罗湖检察院召集的这场会议非常好,希望以这次磋商会为契机,推动各部门把军人权益保障工作做实做细,能真正温暖军人的心。”一名代表深情说道。
“尊崇军人、尊重英雄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召开此次磋商会,就是希望凝聚合力,找准抓手,推动解决问题,更好地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我院汪林丰副检察长对参会单位和人大代表予以感谢,并表示,做好军人权益地位保障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希望各职能单位:
一是更加重视军人权益保护工作
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需要相关单位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自觉、共心协力。
二是积极整改问题并持续跟踪
对此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管辖范围内的类似情况进行排查、完善,积极引导社会面营造崇尚军人、尊重军人、优待军人的良好风气。
三是加强各部门联动,更好形成合力
各职能单位之间加强沟通,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严格做好军人权益保护相关要求的落实。
军人是国家的钢铁长城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忠诚卫士,在向军人致敬的同时,罗湖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公益保护力度,充分履职尽责,协力营造重视维护军人权益的社会氛围,当好维护军人权益地位的公益“守护者”。